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到,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不过,集采虽然在不断落地,零售药店作为消费者买药最为便捷方式之一,对于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配备率低,在此背景下,为推进集采药品落地,惠及更多患者,不少地方开始加速推进药店销售集采药。
今年8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购药便利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要求,决定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可自愿申请参与省平台集中带量采购和阳光挂网采购交易。
时至今日,药品集采全覆盖已是医疗行业的大趋势,将逐渐渗透于公立医院,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药店加入集采已经步入常态化,集采导致同药不同价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同时,也将驱动处方品种在零售渠道的发展,这对药店处方药销售和承接“处方外流”将是一个极大的机遇。
处方外流:2020 年底,国家医保局发文,“从门诊慢特病开始”,“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即所谓“处方外流”。而“处方外流”的成功实现,离不开社会药店与公立医院在“品种供应”和“销售价格”两方面实现无缝连接。
越来越多单体零售药店加入集采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到,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
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首批申报参与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质确认结果的公示》(下称《公示》)。根据《公示》名单,1646家单体药店和328家连锁药店将获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资格,省内参与卖集采药的药店数量达到2519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江苏要求,药店凡是售卖集采药品的,都须按挂网价零差价销售。这意味,未来纳入集采的药品可以在医院和药店实现同药同价销售(即院店同价),患者可以更方便的买到低价、有质保的药品,大大方便患者购药。按照规则,今后263个国家集采药品和502个省级集采药品将向这些药店开放,供符合资质的药店采购。
院店同价:是指药店凡是售卖集采药品的,都须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纳入集采的药品将在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实现同药同价销售。
此次《公示》名单并没有对药店的类型进行限制,参与集采占绝大多数的是单体药店,反而并不是在管理、门店规模上更具优势的连锁药店。单体店原本相对于连锁药店来说是基本毫无优势的,此次积极申请通过销售集采药资质,是可以拿到一些更好的资源的,连锁药店因其具有的价格优势,参与度更低一些。譬如,老百姓大药房在其2022年中报中就直言,在价格方面,公司目前基本能取得带量采购企业中标中选的价格,并且从非中选厂家取得了更优的产品进价。该药店负责人举例说道,药企一般很少会把其知名药品下放到单体店,除非某一个单体店的营业额非常高。“像拜糖苹、安博诺、安博维、拜新同这类药品,药批一般不会和单体药店谈的,就算拿到产品了,利润空间也大打折扣了。”
以此来看,江苏集采进药店,对于单体药店来讲,还是一定程度上的利好。虽然药店集采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或许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减药店的利润,但是因为药价降低,反而会给药店引流,同时,通
过药店专业化服务,提升消费者的黏性,药店也可从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模式。
连锁零售药店积极加入集采
集采进药店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江苏省人大代表、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华林曾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先行先试示范效应的不断显现,相关规则不断建立健全,集采进药店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地区的通行做法。”
在大趋势面前,越来越多连锁药店已经入场,像漱玉平民等连锁甚至超前入场。在此次江苏公布的名单中,也能看到益丰大药房、海王星辰药房、百信药房、先声再康等大型连锁药店的身影。
药品双通道政策: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此前,一心堂年报显示,药店加入集采已经成为零售药店改革不可阻挡的趋势,集采导致同药不同价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同时,随着双通道等政策的推进,将有大量品种从医院市场转向院外市场,因此也将驱动处方品种在零售渠道的发展,这对药店处方药销售和承接处方外流将是一个极大的机遇。
“零差率销售政策后续对于全国的零售药店都是有影响的,药品流通行业受国家的政策影响比较大,受经济的影响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零售企业,只能顺应政策趋势。”某大型分销、零售企业负责人陈红此前对搜药直言,“作为零售企业、连锁来说,第一来讲要积极适应,第二要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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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GPONews. 零售药店积极加入集采,推进“院店同价”和“处方外流”. 集采网. https://group-purchasing.com/article/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