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

  • 药品带量集采覆盖全国,预计节约医保费用600亿元

    为解决以往医药集采中出现的“招采分离、中标不采、量价脱离”等问题,我国政府自2018年开始推进“4+7带量采购”政策。虽然目前的集采试点仅有25个通用名品种,但产生的影响足够深远。如果25个品种按中选价采购,预计全国能腾出医保空间超过600亿元。

    2020年3月9日
  • 中国药品采购GPO模式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风险防范

    2016 年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计委的指示,上海和深圳两市开始进行试点,通过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来进行公立医院的药品集团采购。本文以时事热点问题为导向,从我国新兴的GPO 模式入手,分析其对我国现行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在省级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的集中采购机制的积极影响,并将行政机关与GPO 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特殊的政府采购,进而指出上海、深圳两地GPO 模式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隐患,并对完善我国的药品采购制度提出政策设计建议并明确法律救济途径, 以推进GPO 模式在我国进一步发展。

    2020年2月21日
  • 药品采购GPO模式的垄断风险与市场化突破

    面对医保控费趋严、医院收入药占比下降的双重压力,医药产业未来增速不乐观, 压力较大 ,由此也催生出GPO(集团采购组织)、 PBM(药品福利管理) 、IDN(医联体)等医药领域新业态。GPO作为省一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平台的有益补充,其谈判议价行为不仅包含市场自主调节行为,同时带有基于行政委托产生的行政色彩。对两种不同的主体属性在《反垄断法》下做区分处理可以发现,GPO 一方面基于接受行政委托不正当设定门槛限制竞争;另一方面聚合下游购买需求产生对上游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对优势甚至市场支配地位又造成了限制、拒绝交易、无正当理由低价购买等垄断问题。当下我国GPO 发展模式背负了行政性垄断的嫌疑和限制市场竞争的“原罪”,公平竞争审查为GPO的重生和防止制度异化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2020年2月21日
  • 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对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分析

    利用2017 年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数据与2015 年省平台采购数据对药品价格降幅进行测算,以期为下一步政策的继续深入提供参考。通过遴选2017 年和2015 年同厂同规格药品,在维持2017 年各品规药品单价和2015 年销售数量的基础上计算药品采用集团采购的理论金额,并以该理论销售金额与2015 年合同金额对比,计算降价幅度。遴选1003 条有效数据,2015 年省平台采用药品合同金额为38.48 亿元,经测算2017 年理论金额为35.95 亿元,节省的费用为2.54 亿元,总体降幅为6.60%。总体来看,深圳药品集团采购药价降幅不大,接下来需要进一步发挥集团采购的带量效应。

    2020年2月6日
  • 医药领域GPO市场空间巨大

    自上世纪80年代后,GPO在美国呈爆发式增长,目前超过900家,每年可节省10%~18%的医疗费用。参考美国2012年GPO的渗透率,11.27%,我国GPO市场采购规模可达到4620亿元,再按3%的合同管理费计算,则GPO收入规模达138.6亿元,市场空间巨大。

    2020年2月5日
  • 美国医疗GPO模式的应用现状、采购流程与反垄断机制

    随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逐步推行,医院开始成为药品采购的主体,GPO模式作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重要方式,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那么,未来我国GPO又将演变成何种格局?为此,有必要深入了解在美国医疗行业盛行的GPO模式与应用现状,以期为我国药品GPO的发展提供借鉴。

    2020年2月5日
  • 美国医疗行业集团采购组织(GPO)的三大发展趋势

    持续的成本下降压力、管理全球供应系统以及促进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将是美国医疗行业GPO(集团采购组织)未来发展的三大趋势。并且,任何GPO的社会责任缺失行为都可能损害整个GPO产业,在整个供应链中培养道德文化和履行社会责任是GPO产业持续成功的关键因素。

    业界 2020年2月4日
  • 全药网启动紧急集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救治药品供应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进入关键阶段,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作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平台,海王集团全药网针对广东省医保局划定的防控相关药品品种已经启动挂网采购工作。海王集团全药网在汇总各医院用药需求后,紧急与生产企业反复沟通,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发货。

    2020年2月1日
  • 美国GPO迎来大规模并购与碎片化并存的新竞争态势

    在美国医疗行业,GPO的增长逐步放缓,大规模的并购进一步加大了GPO的话语权,从而为医院的成本控制带来了冲击。这迫使更多医院脱离大型GPO并成立区域性的GPO机构,为自身和这一地区的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在大规模并购的同时,GPO市场也迎来了碎片化的新竞争态势,寡头的份额正在被逐步蚕食。

    2020年1月17日
  • 上海药品GPO垄断协议案的几点思考

    GPO 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的新举措,由上海、深圳首先试点实施。从试点情况来看,无论是深圳GPO 的行政垄断还是上海GPO 的垄断协议,两地的改革模式均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整改。究其原因,其二者均没有以遵守竞争政策的思维去实现改革,没有充分考虑公平竞争的要求。改革意味着“破”和“变”,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以及经营者可以借改革之名忽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存在,忽视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不论是政府还是经营者都应当以遵守竞争政策的思维去实现改革目标。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