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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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模式比较
比较分析我国各省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及相关政策,探讨各地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特点。围绕采购内容、采购规则等比较分析各地的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特点,以及采购内容、采购环境、采购规则之间的内在关系。结果表明,我国目前的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可划分为药品集中采购组织(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GPO)、非过评仿制药带量采购、专项药品带量采购、带量议价以及分类采购框架下的带量采购5种。我国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特点是分品种、分批次,以政府主导为主,执行机构主要为医疗保障局。目前,各地的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仅覆盖了部分品种的药品,对非过评仿制药进行集中采购是未来的重要趋势,建立公平、科学的质量分组规则是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亟待解决的重要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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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模式的理论基础与成效评价
探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卫生经济学理论基础和实践。总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8条经验及存在的一些问题。评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效果。建议从确保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4个方面,对药品带量采购进行全方位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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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核心要素分析
明确药品带量采购的核心要素及相关理论,深入分析和比较我国实施的3批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厘清我国药品带量采购模式的演进历程和发展趋势,以期为优化我国医药采购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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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在广州促进医保惠民
广州医保积极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大幅节省医保基金,减轻医保患者药费负担;在全国率先开展以医保部门引导的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一些常用药降价明显,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特别是长期慢性病人的药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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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发展过程与改革建议
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经历了统购统销、分散采购为主、集中采购初创和调整、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全面推行、”两标”(基本药物招标与非基本药物招标)合一与联合采购探索、国家药品招标采购试点等阶段。现阶段药品集中采购存在平台隶属关系多样、”两票制”政策下企业遴选可能涉嫌垄断、降价成为招标采购的最核心绩效指标、GPO采购探索涉嫌垄断经营等问题。本研究基于控费目标构建的模型分析结果显示,药品费用是效率、药品用量、价格的函数,价格高则费用高,效率低则费用高。未来药品招标采购的目标不应当单纯以控价为核心,而应当兼顾效率,使招标采购的作用回归到”以量换价”的本质功能。建议我国药品招标采购应建立采购方和支付方相对独立的统一平台,逐步规范集团化采购模式,发挥医保支付审核的控费功能来代替单纯降价,避免绝对性的统一最低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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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政策的逻辑、目的和实施障碍
“结余留用”一直都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逻辑,意在在预付制的前提下建立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2020 年6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统筹地区要落实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并做好与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间的衔接,做好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工作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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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模式趋于常态化,将推进医药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经过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试点和扩围工作,国家集采常态化制度逐渐成熟明朗。有关部门在总结了前期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后,进一步完善了第二批集采政策及规则。深入分析优化后的第二批集采规则要点,对于更好地预测后续常态化的集采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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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药品GPO现状及其对公立医院采购费用和结构的影响



通过对施行药品集团采购(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前后深圳全市及样本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平台、数量、金额、品种和费用的分析,探讨深圳市GPO 及其对公立医院药品结构和费用的影响。结果表明,GPO 稳步推进,且对医院药品品种结构影响不大;控费作用显著,医院药品费用和门诊、住院费用降低;有利于降低药占比,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综合医院的影响大于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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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集采“以量换价”的经济学逻辑
基于经济学原理,对医保介入后的医药市场交易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 以量换价的集采必须获得供给方的配合,需要降低供给侧的成本,形成新的供应曲线,才能保证在低价格下足量的供应,从而实现以量换价的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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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GPO与美国GPO模式的核心要素对比分析
在详细介绍了美国集团采购组织模式的核心要素基础上,将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模式与其进行对比,并结合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模式遇到的挑战提出完善发展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模式的政策建议,包括:建立我国集中采购组织准入机制、加强产品遴选过程中多方参与、集团采购组织单一功能拓展为多元化增值服务以及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集团采购组织多方沟通和监督管理机制。